广西自贸试验区聚焦新能源等领域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
中新经纬6月30日电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6月30日发布《跨国公司在中国:创新协同筑生态,产业融合向未来》(下称《报告》)称,广西自贸试验区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石化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打造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生态,赋能中国—东盟产供链合作。
《报告》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中国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现有的23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沿海、内陆、沿边区域的梯度开放格局,2024年实际使用外资2008.3亿元,占全国的24.3%。2025年4月,中国发布《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全面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促进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拓宽市场准入空间。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条目从最初的190项缩减至27项,相比全国版负面清单的29项,开放水平更高。在全面取消制造业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的基础上,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允许试点区域以外商独资形式开展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等增值电信业务及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允许外资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演出经纪及市场调查等领域也更为开放。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优于全国版的71条,在金融、专业服务、自然人职业资格、文化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取消境外经营主体及个人从事报关业务的限制,取消境外个人参加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放宽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主创人员的中方人员比例限制等,显著降低准入门槛。海南自由贸易港还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允许外商投资部分涉海南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制度创新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自贸试验区率先推出一系列引领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累计复制推广了485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同时,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施110余项试点措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开展更大力度先行先试。例如,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首创综合保税区非保税货物“便捷进出、即报即转”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全面打通了单证流、数据流与实货流的系统壁垒。在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率先建立政银担协同的金融赋能机制,设立2亿元规模的“自贸助贷”专项资金池开展贷款风险补偿与息费补贴,并依托“青融通”等线上平台打通事前资质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融资服务。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率先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发布全国首批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搭建海外专线节点,为中外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造要素高效配置新生态。自贸试验区推动产业发展从单点突破转向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和协同联动,为跨国公司构建深度融入全球产供链的协作平台。2025年底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从21%跃升至74%,企业进口设备、原材料等可节省约20%税收成本;加工增值达到30%的货物可免关税销往内地,且允许上下游企业加工增值累计计算,重塑产业协作模式。广西自贸试验区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石化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打造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生态,赋能中国—东盟产供链合作。(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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